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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学生落户

在国(境)外大学获得硕士或学士学位,回国后2年内到本市工作,且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12个月以上;或在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或学士学位,回国后2年内到本市工作,且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落户。

区人社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5号)
联系人: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67137600
二、人才引进落户

博士、高级专技人员,或在重点机构工作1年以上硕士、2年以上学士,且专业与岗位对应;或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申请落户。

区人社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 25号)
联系人: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67137600
三、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专技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3倍,可以申请落户;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社保达到2倍基数,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在奉贤新城重点产业用人单位和教育、卫生、文化类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

区人社局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人社研〔2021〕374号)
联系人: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67137600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

引进的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优秀应届本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在奉贤新城用人单位工作的本市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即可落户。

区人社局 联系人: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1-67137600
五、人才购房优惠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6折价格购买优惠面积为70-100平米的区政府指定人才房,或获得40-80万元货币化补贴。

区人社局 《奉贤区关于人才购房优惠的实施意见(试行)》(奉人办发〔2019〕6号)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六、人才租房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人才每月 800-2000 元的租房补贴。

区人社局 《奉贤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沪奉房管〔2021〕67号)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七、人才薪酬激励

符合条件的人才,年度个人税前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大于人民币35万元起按1-4%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区人社局 《奉贤区关于人才薪酬激励的实施意见(试行)》(奉人办发〔2019〕7号)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八、人才子女就学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就近安排进入我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学。

区人社局 《奉贤区关于人才子女就学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奉人办发〔2019〕4号)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九、人才医疗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医疗蓝卡,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人才直系亲属发放副卡,享受区内医院优先就医;建立家庭医生联系制度。

区人社局 《奉贤区关于人才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奉人办发〔2019〕5号)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十、建立梯次型人才施策机制

• 制定卓越人才个性化扶持政策。在应用研究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科研人才,在重大产业领域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通晓国际规则的投资家等,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生活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采取“量身定制、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办法,研究制定针对性、个性化的扶持政策,系统化解决卓越人才的各项需求。

• 提升引领性人才综合支持政策。针对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及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社会事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引领性人才等,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支持政策,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强大助力,充分发挥人才对奉贤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 优化支撑性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着力稳定和扩大先进制造、文化创意、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的中层骨干队伍,为重点扶持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助力,不断壮大人才梯次队伍的主体力量。

• 完善青年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对基础性人才中的青年人才,聚焦其最为关心、最为紧迫的居住保障问题,积极实施青年人才安居工程,通过建设人才公寓、给予租房补贴,切实减轻青年人才负担。

区人社局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十一、深化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机制

• 推进人才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卓越人才、引领性人才在区内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创建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平台创建、营运、管理提供全流程服务及资金、场地等扶持,优先推荐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认定。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共建,推动人才联合培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利用科技创新券等形式,对平台研发项目进行有效扶持,降低人才创新成本。

• 优化人才创业扶持平台建设。加大对创业孵化平台的扶持力度,引导区内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建设众创空间,进一步降低人才创业成本。加大人才创业融资扶持,发挥区级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天使基金、科技信贷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项目和企业,加大对区内有潜力创业项目的扶持。积极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积极落实创业贷款担保、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培训见习、初创期创业补贴等政策措施。

区人社局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十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

• 建立卓越人才礼聘制度。对知名企业或院所来奉建立联合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的人才及团队,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一平台一策”的方式予以特殊支持,增强人才政策的吸引力。

•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协调解决落户问题。

• 探索市场化引才机制。实施引才激励制度,设立“引才伯乐奖”,对为我区引进卓越人才、引领性人才,在推进引才引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给予适当奖励。

区人社局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
十三、落实人才生活服务保障机制

• 实施人才住房安居保障工程。落实人才购房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指定区域购房给予支持;加大人才租房补贴力度,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青年人才和中层技术管理骨干通过社会租赁房渠道,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给予累计不超过五年的补贴。

• 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工程。统筹区内教育资源,就近安排满足条件的人才子女进入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就学,妥善解决引领性人才子女对区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 实施人才医疗健康保障工程。协调区内外高端医疗机构提供人才医疗优质服务,建立专人陪同服务机制,建立家庭医生联系制度,定期上门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提供健康服务。

区人社局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联系人: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1-67199608